【資料圖】
明星高鐵信息10元一條? 有高鐵站員工這樣賺“快錢”。為啥演藝明星坐個飛機、高鐵,粉絲總能精準把握明星出發(fā)到站的時間?或許已經有很多人知道了這是部分代拍人員獲取了明星的行程信息后販賣給了粉絲,因此就有了在高鐵站、飛機場出入口烏泱泱的粉絲等待場面,那么代拍手上的明星行程信息又是從哪里來的?
8月9日,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一則關于高鐵員工出售明星出行信息的案件。案情提要顯示,自2019年起,陳某等五人利用高鐵站員工等職務便利,查詢及出售演藝明星搭乘高鐵的行程信息或者公民身份號碼等個人信息。林某等三人通過向上述五人購買明星信息后,加價對外銷售。八人違法所得合計56萬余元。據此,佛山市南海區(qū)人民檢察院向佛山市南海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刑事及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佛山市南海區(qū)人民法院審理認為,陳某等八人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將在履行職責、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或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進行出售,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八人的行為導致眾多不特定人員的信息遭受侵害,擾亂個人信息正常的收集、使用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除應負刑事責任外,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故判處八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至九個月不等,判決八人賠償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賠償金合計567530元,刪除信息并公開道歉。
這一案件頗為典型地向我們揭示了明星的出行信息是怎么流傳出去的,林某等三人與陳某等五名高鐵員工互相勾結,林某在購買了明星信息后再加價出售給粉絲等群體,在一買一賣的交易中,明星的出行信息完全透明,也無怪乎總會有一群粉絲代拍能精準卡點等待明星團隊出行了。
去年,北京朝陽區(qū)人民法院還對一起倒賣明星航班信息的案件進行了判決,這起案件也與此次案件頗為相似,也是問題出在了內部,兩個追星族找到了兩個來自不同航空公司的客服,通過他們購買到了明星航班軌跡,這兩位航空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售賣公民信息獲利六萬余元,最終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兩個追星族也因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獲罪獲刑。
拋開這些人販賣的出行信息是明星這一特殊的職業(yè)身份不談,明星不論知名度是大是小都是公民,都有保護自身隱私的權利,在明星行程上,原本不少明星工作室每月都會提前“劇透”當月明星的工作行程安排,以告知粉絲明星的最新動態(tài),但除明星工作室公開的行程之外,明星個人的出行并不應該成為大眾娛樂消費的一部分,公眾對明星的高關注度和想要“一親芳澤”的追星心態(tài)讓部分人動起了歪腦筋,這也使得近些年來明星因為行程泄露遭遇“私生粉”跟蹤、騷擾甚至擾亂公共秩序的事件屢次發(fā)生。
去年最高檢印發(fā)了《關于加強刑事檢察與公益訴訟檢察銜接協(xié)作 嚴厲打擊電信網絡犯罪 加強個人信息司法保護的通知》,要求深入開展依法打擊行業(yè)“內鬼”泄露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工作,以斬斷“內鬼”上下其手、從中獲利的機會。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沈昭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