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高通宣布,中國福州中級人民法院授予了高通針對蘋果公司四家中國子公司提出的兩個訴中臨時禁令,要求他們立即停止針對高通兩項專利的、包括在中國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未經授權的產品的侵權行為。相關產品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所涉的兩項專利之前已經在專利無效程序中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為有效。
高通執(zhí)行副總裁、總法律顧問唐·羅森博格表示:“我們十分珍視與客戶的關系,不傾向于通過訴訟向法院尋求支持,但我們也對保護知識產權的必要性堅信不疑。蘋果公司一直從我們的知識產權中獲益,但卻拒絕為此向我們支付費用。這些法庭判決是對高通廣泛的專利組合實力的進一步認可。“
該案所涉專利使消費者能夠調整和重設照片的大小和外觀、以及在手機上瀏覽、尋找和退出應用時通過觸摸屏對應用進行管理。
中國和全球其它法域的司法機構目前正在對針對蘋果公司侵犯其它高通專利的類似救濟請求進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