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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10·10無錫高架橋側翻事故
2019年10月10日傍晚18:10左右,江蘇無錫312國道上海方向錫港路上跨橋路段出現橋面垮塌??鐦蛟抑袠虻总囕v,通行受阻,后方大量車輛積壓。
共有三輛車被壓,都是小車。同時橋面上有一輛半掛車?,F場有三輛挖掘機在作業(yè),正在破拆橋面解困被壓車輛。
事故現場附近一車輛的行車記錄儀拍到了高架橋垮塌的驚險瞬間,從視頻中看到,至少兩輛轎車在正常行駛中被突然壓在橋下。
截至2019年10月11日5時,記者在事故救援指揮部了解到,經現場搜救確認,橋下共有3輛小車被壓,其中一輛系停放車輛(無人,駕駛員已找到),另外2輛車上共有3人,已死亡。側翻橋面上共有5輛車,其中3輛小車、2輛卡車。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
10月12日,據無錫市委宣傳部消息,事故調查全面展開,多人被采取強制措施
超載現象為何禁而不絕?嚴管超載需落實到每條路上
數據顯示,載重貨車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載運輸引起;如果行駛車輛超限超載50%左右,公路正常使用壽命將縮短約80%。近年來發(fā)生的路橋沉陷、坍塌事故中,總少不了載重貨車的身影。正因如此,近年來從上到下都加大了治超力度,健全了相關制度,甚至“超載入刑”也在積極動議中。
治理力度不可謂不大,然而超載現象依然禁而不絕,重大惡性事故時有發(fā)生。為了利益而懷著僥幸心理,置自身和公共安全于不顧、跟監(jiān)管部門打游擊水平越來越高的商家和司機,無疑是超載的主要責任人。但多數事故后的調查和結論都證明,當地的超載現象長期大量存在,老百姓多有反映,相關部門也并非不知情,可就是“管不了”。
事實上,不是管不了、沒去管,而是沒真管,或選擇性地管。超載車輛把監(jiān)管部門的作息表摸得透透的,治超硬仗怎么能打贏;為了緩解交通壓力而對超載車輛放行,無異于縱虎歸山;還有一些地方以罰代治,只要交錢就能超載;甚至有些部門出于保護地方產業(yè)的考量,對超載現象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責任不壓實,高架橋才會被壓塌。加大超載人員和企業(yè)的違法成本確有必要,但最根本的還在于加大責任落實力度。針尖大的窟窿能漏過斗大的風,制度再完善、處罰再嚴厲,如果監(jiān)管責任不落實,效果會怎樣不難得知。嚴管超載需落實到每條路上,不能等到出了人命才采取措施,等風頭過了,超載大貨又重新上路。此次無錫大橋側翻事故發(fā)生后,很多人都提出向“醉駕入刑”學習,可交警要是不天天上路查,醉駕者會害怕嗎?